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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狮首个!灵秀镇启动乡村公益医疗互助试点

石狮文明网 发布日期:2023-12-05 来源:石狮日报 责任编辑:王 娟娟
  住院医保报销后,如还需个人支付较高费用,无疑会加重生活拮据家庭的负担。为破解这一民生难题,结合主题教育开展,日前,灵秀镇出台指导意见并召开部署会,在石狮市首个试点推出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制度,在三重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筹集互助资金,为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再添一重保障。2024年度互助金筹集标准为50元/人,符合条件者在年度互助保障期限内,单次住院最高可报销50000元。
  筹集:集多元力量 筹集医疗互助金
  “试点推行乡村公益医疗互助,目的就在于发挥公益慈善第三次分配的作用,丰富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,更好帮扶因病困难家庭,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。”灵秀镇相关负责人介绍。过程中,也倡导群众守望、共建共享,以此促进乡风文明向善、扎实推进共同富裕、赋能乡村全面振兴。
  基于这样的初衷,灵秀镇乡村公益医疗互助按照“党建引领、政府引导、村居讨论决定、群众志愿参与、乡镇统筹管理、平台科技支撑”思路,通过“群众个人自愿互助一点、公益慈善捐赠一点、村集体经济扶持一点、政府资助一点”的方式筹集互助金。
  “2024年度互助资金标准为50元/人。”灵秀镇相关负责人介绍,根据相关人口数据测算,其中镇财政支持20元/人,村民个人互助出资30元/人(60周岁以上及特困群体由村财全额补助)。此外,鼓励社会乡贤、爱心企业发扬风格、公益捐赠,对村民互助出资部分予以资助。
  使用:视个人付费  按病种定额公平报销
  根据指导意见,灵秀镇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实施对象,为灵秀镇全体户籍在册人员,保障期限为每年1月1日—12月31日,参与互助者都可以享受年度互助保障报销。
  对于群众关心的报销条件,意见明确,需住院治疗且入院时间在保障期限内,并按病种定额报销。其中,单次住院满足以下条件:城乡居民医保或者城镇职工医保报销后,个人支付金额在3000元及以上的;未参与基本医保或中断职工医保者,单次住院总费用在6000元及以上的。
  病种认定则由统一服务平台“福村宝”系统,严格按照国家CN—DRGs应用版执行。每年报销定额根据当年度筹资标准和实际参与人员测算,2024年单次住院报销额度为300—50000元,个人年度累计最高报销10万元。
  符合条件者,可凭出院记录、住院费用清单、医保报销单,拍照上传至“福村宝”系统申请报销;未参与或中断职工医保者,到村居按规定要求办理申请手续,再上传上述资料。
  监管:实行“六统一” 确保资金用得其所
  为做好乡村公益医疗互助资金的监管,原则上采用村办镇管模式。换句话说,各村的互助金由镇里统一监管、专款专用、闭环运行,当年度结余互助金可结转下年度滚动使用。收支情况纳入财务公开范围,定期公开接受社会和部门检查监督。
  同时,实行“六统一”管理模式,即统一实施范围、实施期限、筹资标准、报销标准、交费时间和管理发放,以此更好发挥互助金的规模效应和帮扶效果。
  日常使用中,“福村宝”系统依托互联网+、病种大数据等优势,既实现互助金收支可控,也确保群众办理高效、简单、便捷。
  (记者 康清辉 通讯员 张宝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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